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在洛阳市消协的支持下车主曹女士将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告上法庭,今年1月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所属的公司退还曹女士购车款23万元,按照退一赔三的相关法规在赔偿69万元。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原丽娟:这起案件的胜诉是河南省消协组织首起支持诉讼取得的重大的一个工作突破,它有效的激励了维权者激励了消费者惩戒了失信者,同时对汽车行业乃至一些热点的消费领域其它行业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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