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指出卷宗上存在问题,是否说明这笔贷款在手续上也同样存在问题,农商行方面表示确实存在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同为付庆林“担保”的担保人张玉红和崔玉卫,张玉红2018年5月2日查询的征信上显示为付庆林担保11.5万元未还,则录入黑名单。而崔玉卫2018年5月10日查询的征信上显示征信正常,没有因为为付庆林担保11.5万元未还,而录入黑名单。
出现的情况就是:同样的担保,不一样的结果。
邓州农商行的声明
农商行:列为呆账是商业秘密
付庆林该笔11.5万元的贷款日期为2012年9月6日,还款日期为2014年9月6日。据张涛说,他找付庆林催缴贷款不下10次,最后一次催缴在2016年9月份。
2016年10月31日,付庆林该笔11.5万元的贷款显示为呆账。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记者询问郭文志,这笔款是如何划为呆账,成为呆账的因素有哪些?郭文志称“这是商业秘密。”
记者查询呆账认定的12款条件,发现有款多不适用于付庆林、张玉红、崔玉卫三人。
首先,三人均正常生活、没有破产和触犯法律,具有偿还能力;其次,即使付庆林不还款,还有四名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据张玉红、崔玉卫二人表示,他俩就在家里,且有还款能力,但这些年没有农商行任何人前去催缴担保贷款;第三,即使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可以将几人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农商行又没有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要求偿还。
综上所述,农商行把该笔11.5万元的贷款划为呆账是有争议的,或许如郭文志所说,是由“商业秘密”所致吧。
5月10日下午,邓州农信社发布声明称:“经过详细、认真的调查,我行认为此笔贷款为担保人张玉红亲自签名,手续合规,不存在冒用其姓名担保贷款的现象,其投诉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我行造成了恶劣影响,我行将保留对此事件的追诉权。”
5月11日上午,张玉红就自己“贷款担保”事件已向邓州市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邓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新闻热线/内容合作/媒体支持:0371-56279388
商务(广告)合作:0371-56279366
联系邮箱:7983347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