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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业差评师感受到法律的威力 这事“中”

让职业差评师感受到法律的威力 这事“中”
2019-01-24 14:12:34 来源:光明网

不给钱,就差评?2017年,3名职业差评师以撤销差评为由,先后5次敲诈淘宝店家,从中获利2万多元,被法院判处敲诈勒索罪,刑期8个月至1年不等。此后,电商平台以其侵权为由,将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1元,并要求其在网站首页赔礼道歉。

在以信用作为等级考核的电商管理体系下,消费者差评和好评既决定着该店家的信誉度和信用度,也决定着其在平台上的等级度和前景度。事实上,在现有的电商平台评价体系中,“好中差”的消费评价可以左右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也会影响网店的等级和评分,还会受到处罚而难以获得平台的广告资源倾斜等,享受不到平台扶持和资源,也就难有明确的出路。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之前围绕求好评和删差评,产生了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条和黑灰产业。作为电商行业最古老的“灰产”,职业差评师与电商行业的发展相生要伴,如影随形,成为寄生电商肌体上的一个巨大毒瘤。在危及电商行业的信用体系和治理规则时,也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个因素:在不胜其烦的骚扰和侵害下,绝大多数店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往往选择花钱息事宁人,忍气吞声接受差评师的讹诈。只有极少数人采取反制手段,能过向平台申诉或者法律手段来维权,不过如此做往往成本巨大。

再加上职业差评师身份的隐蔽性和手段的灵活性,作出判断和调查取证并不容易。消费评价作为维护消费者权利的制度设计,本身并没有问题,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然而,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在保护消费者合理评价权之时,也应保护店家不受恶意差评的侵袭。

如果不能对此乱象进行治理,职业差评师就可能成为同行竞争对手利用的工具,致使不公平竞争现象的滋生蔓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3名职业“差评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在加大对违法犯罪者处罚的同时,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威慑效应,有效的维护网店和平台的合法权利。

更重要的意义,恰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所说,“电商平台是最了解行业生态现状的,通过司法诉讼来推动相关判例,将有助于促进形成长期、有效、良性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的形成,离不开各方包括平台方拿起法律武器的主动作为,其间既包括敢于发现问题并坚决采取措施,又包括因势利导对刑事判例给予民事诉讼,只有让处于灰黑空间的职业差评师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力,敲诈勒索式逐利的冲动才会得到遏制。(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