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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七类车”违法乱象反弹,郑州交警又开整了

防止“七类车”违法乱象反弹,郑州交警又开整了
2019-03-06 10:52:10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记者 李玮/文图

为巩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成果,保持对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非法营运乱象打击的高压态势、防止辖区“七类车”交通违法乱象反弹,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3月4日和5日,郑州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分别对辖区地铁站点及周边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防止“七类车”违法乱象反弹,郑州交警又开整了

在4日的行动中,一大队采取“警便结合、突击查处”的方式对地铁站点及周边的“摩的”交通违法乱象进行查处,共计查扣涉嫌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18辆。在5日的行动中,一大队除了依托固定岗民警对金水路、花园路路段上的“七类车”进行拦截外,还依托铁骑警力、流动出警号警力对110指挥中心视频巡查所反馈的区域及群众反应的“七类车”出没较频繁的路段进行重点巡逻,开展巡弋纠违,共计查扣“七类车”3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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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一大队将持续组织警力积极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的同时,针对“七类车”交通违法、电动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持续发力、重拳打击,努力为市民打造有序、畅通、平安、文明的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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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摩的”载客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要面临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严格处罚,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仅危害生命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的“摩的”。驾驶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利用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客运市场经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后及时移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