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郑州交警五大队在迎宾路查扣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仔细检查后发现,车内居然拉了四瓶液化气罐,为了掩人耳目驾驶人还用棉被遮挡。民警依法将电动三轮车暂扣,目前,驾驶人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当日9时,交警五大队二中队在迎宾路开展交通综合整治统一行动,二中队民警魏大鑫带领协警在迎宾路田园路口设卡查缉。
9时48分许,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沿田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迎宾路南口南侧时,驾驶人看见民警立即右转车头,加速沿迎宾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行逃跑。见状,民警魏大鑫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
经仔细检查,发现车上拉着的货物被故意用棉被遮挡很是奇怪,民警随即让其卸载货物,当棉被被掀开的一瞬间,民警吃惊的发现居然是液化气罐横着躺放在三轮车内。当事人为了逃避处罚还狡辩说是些空罐,不会有什么危险性,经民警检查,其中一个大的罐子里明显的还存有大量液化气。
询问期间驾驶人谎称自己是开饭店的,拉些液化气回去自己使用,当民警在三轮车上发现称量液化气重量的称,当事人的谎言不攻自破,在众多明显证据下,当事人终于承认自己就是贩卖液化气的。
瓶装液化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中有严格规定,液化气运输不能太随意,不能使用家用轿车、电车等进行运输,大量瓶装液化气运输需要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一般都是使用危险品运输车。像当事人这样的随意不按照严格规定运输,一旦在运输过程中稍许差池,就犹如行驶在道路上的定时炸弹,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民警通知110指派辖区派出所前往处置。更奇葩的事情发生了,电动车上一男子听说派出所要来,竟然头撞行道树、在地上撒泼又打滚,想试图博取同情逃避处罚,最终,电动三轮车被暂扣,两男子被辖区派出所带走做进一步处理。
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提示:2018年7月,郑州五局委发布了关于电动三轮、电动四轮的管理通告:禁止利用机(电)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占道经营及违法行驶行为;驾驶机(电)三轮、四轮车未取得驾驶证、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依法从严查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驾驶、不乘坐机(电)三轮、四轮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创建郑州文明城市建设努力。(记者 王韶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