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的董先生给栏目打来热线说今年4月份,经朋友介绍,他在洛阳路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辆东风商用车,就冲着老板给自己的承诺,当时就向洛阳路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交了共计22000多元钱的定金和手续费。然而,一等就是四个多月,车就在跟前,却没法开上路。
董先生说,合同里写的明明白白,既然不能保证上牌,那就干脆退钱,为何如今想要回自己的买车钱也成了难事?上午记者陪同董先生来到了洛阳路风贸易有限公司。拿着当时与洛阳路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董先生说他多次找公司进行协商,可公司只愿意退给他一万两千块钱,跟之前合同中承诺的是天壤之别。
洛阳路风贸易有限公司这位负责人说,他现在就可以把剩下的两千块钱购车定金还给董先生,也当场就这么做了。但是董先生和分期公司办理的分期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以及办理保险产生的共计七千多元钱手续费他不负责赔偿。
分期公司表示,他们已经给董先生进行了减免,但是按照合同约定,董先生仍然要支付五千七百多元的违约金。那么,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由董先生来承担呢?栏目法律顾问表示,因为贷款、分期、买保险等等这些导致车辆无法上牌或无法上路行驶,导致的无法实际完成合同所造成的这些所有支出的损失,就应由出卖方全额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