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23时左右,高某无证驾驶豫MC28XX号小型轿车由洛宁往三门峡返回,途径小界乡叶沟村路段,因观察不周与路边停放的大货车尾部相撞。
高某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害怕对方报警,承担法律责任,遂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逃离过程中因慌乱撞到路边的两名行人,后继续驾驶车离开。造成行人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洛宁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对现场勘查时发现遗留有肇事车辆碎片。经仔细比对,确定为比亚迪F3车型。通过调取事故路段卡口监控,锁定号牌为豫MC28XX号比亚迪机动车。经信息查询,联系到车主高某,交警部门通知其立即投案自首。
2019年12月10日,高某到洛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供述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犯罪经过,当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