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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联通手机靓号携号转网要付巨额违约金?超长合约和最低消费合理吗?

在中国联通手机靓号携号转网要付巨额违约金?超长合约和最低消费合理吗?
2020-04-08 10:40:36 来源:中宏网

中宏网河南4月7日电(记者 霍亭君 实习记者 朱金博)为进一步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满足用户的需求,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行携号转网服务,即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如持有移动号码的手机用户,转入中国电信网或中国联通网,可享受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提供的电信运营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用户的转网成本,提高用户使用的方便性。

然而,近日记者接到信阳市唐先生反映,称在中国联通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联通方以其手机号为靓号,有10年协议期为由,需按要求支付6000多元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携号转网。那么手机靓号签订的超长协议和违约后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是否合理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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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靓号业务现超长合约10年后才到期

曾经受不少用户青睐的末几位数字是“666”“888”等的靓号,如今却遭遇转网难题。4月5日,记者接到信阳市唐先生反映,因孩子上网课的需要,为方便孩子用流量学习,于是在国家大力推行携号转网服务时,他来到当地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业务,但被联通客服告知其手机靓号期限是10年,目前合约期未满,转网需交纳6000多元的赔偿金,对此,唐先生很是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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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号码是尾号为777的联通靓号,当时在签订《中国联通客户靓号业务使用协议》时,联通方并没有告诉我使用期限是10年,违约后需要交赔偿金。”唐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协议上只是注明了在协议期内每月最低消费不低于199元,但是并没有注明使用期限和违约后相应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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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先生提供的《中国联通客户靓号业务使用协议》显示,靓号签署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因靓号为稀缺号码资源,具有一定的价值,甲方需承诺在协议期内每月通信费不低于199元,如实际发生的通信费高于月承诺通信费的,乙方按实际收取;如实际发生的通信费低于月承诺通信费的,乙方有权将差额部分在甲方账户上自动扣除。协议期内,甲方不能降低月承诺通信费,不能办理停机保号。甲方选择本协议约定靓号并购买终端合约产品的,终端合约期内靓号不能办理过户、不能申请销户。

协议显示,本协议为《中国联通客户入网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有限期以一年为周期自动顺延。唐先生说,他了解到,国家是明确支持携号转网业务的,为什么操作简单的携号转网就这么难?在未告知合约期限时,为什么还要收取高额的违约金呢?唐先生认为,这是联通营业厅为留住用户,在为他办理携号转网时设置的障碍,如果使用期限是10年,为什么在当初签订协议时没有告知。那么想办理携号转网业务需要等到10年后吗?不然就需要交纳高额违约金?

回应:联通靓号携号转网需支付6000多元违约金

据唐先生介绍,他的联通靓号是2019年11月1日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办理的,只知道每月最低消费为199元,对于使用期限10年并不知情,后来多次致电联通客服,都被告知协议期未满不予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若办理需先支付6000多元的违约金。

随后,唐先生来到当地联通营业厅咨询携号转网业务,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唐先生提供的手机号查询到,其尾号为777的手机号属于靓号,有10年的使用协议,如果转网,按照要求的确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违约金又是如何计算的呢?对此,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赔偿标准是按照签订协议的这10年间每月最低消费199元的总金额的30%计算。如唐先生2019年11月所签订的使用协议期是10年,即120个月,如果现在转网,靓号仅使用了5个月,相当于违约了115个月,这期间就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额为(120-5)*199*30%=6865.5元。

对此,唐先生表示,当初在办理靓号业务时,只签订了《中国联通客户靓号业务使用协议》,并没有签署长达10年的使用协议,也没有注明相关的违约赔偿标准。如果知道,自己也就不会再大费周折的办理携号转网业务了。为弄清楚10年期的协议缘由,唐先生向当地营业厅索要10年期协议内容,工作人员告知其靓号业务不是在他们营业厅办理的,当时签订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是可以帮忙查看下当时办理的过户样本。据工作人员提供的综合业务受理单样本显示,唐先生之前办理的靓号业务,的确有规定靓号协议期,客户承诺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在网120个月,且协议期内承诺通信费199元。协议期内不允许申请停机保号、销户等业务,协议期内销户的须交纳违约金。过户时,新客户协议期内需重新签订靓号入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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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联通方补发打印的过户样本单

值得注意的是,该靓号使用期限为10年的综合业务受理单上并没有注明违约后相应的赔偿标准,也没有唐先生的签字。那么,联通公司在用户办理靓号业务时,究竟是怎样办理的呢?业务单上所显示的信息为什么没有告知用户呢?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信阳市中国联通申城大道营业厅咨询,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在办理靓号业务时需要统一填写靓号协议,且协议上会注明合约期限,但有的客户没有要公司也就没给。对于唐先生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可能唐先生办理的靓号业务过早,协议上没有写清楚。但唐先生办理的靓号业务是在去年月底,那么公司是何时规定在协议上注明期限的呢?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工作人员表示,从去年开始公司就有规定注明协议期限,告知用户的,且现在公司签订的靓号协议期限都是20年。“对于唐先生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因为工作渠道不同,具体细节还需要去总营业厅咨询。”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我在办理靓号业务时,并没有看到10年的长期协议规定。”唐先生称,对于携号转网需要交纳的高额违约金更是不解。这几天他在通信投诉平台上进行了多次投诉,联通客服也回了电话,但是态度强硬,表示合约期未到,不能办理携号转网业务,如果办理需先交违约金,之后便没有了下文。

调查:靓号转网需看入网协议违约需交赔偿金

根据唐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中宏网记者走访了多家联通营业厅网点,了解办理携号转网业务。多名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表示,用户可通过短信查询自身是否符合转网条件,如联通客户携出查询,需编辑“CXXZ#用户名#证件号码”发送至10010,查询符合条件后再编辑“SQXZ#用户名#证件号码”发送至归属营业商客服端口发起申请携转,获取携转授权码,凭授权码在携入方自有营业厅办理携转业务。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存在欠费或者停机情况的手机号码或存在套餐剩余流量的手机号码等情况的均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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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提出唐先生尾号为777的手机号想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工作人员表示,该手机号为靓号,一般会有《中国联通客户入网协议》,如果没有到协议期,需要交纳违约金后才可以办理携号转网。那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对此,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一阶段签订协议的违约标准比例不一样,正常情况下,现阶段的违约赔偿标准按月租费的50%乘以时间来计算。“反正现在签订的靓号协议期限都是20年,而且需要预存几千元的话费,不建议携号转网,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赔偿上万元违约金。”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

在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唐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且遭遇转网难题的也并非只有联通用户。据工人日报此前报道,河北邢台,一男子去电信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需交20年违约金,共计3万多元。更有湖南长沙网友“者者者行孙”在微博吐槽:移动号码携号转网从2019年12月5日到2020年3月5日都没转好,每月强制消费458元,霸王条款,不是在处理中就是要跑到营业厅收违约金,就是不能取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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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针对携号转网问题,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三大运营商。客服均表示,“靓号”用户如果合约期未满,就需要按照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才可以解除协议,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而赔付标准因签订的用户协议而定。

专家:靓号转网细则问题亟待完善

据了解,工信部此前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中就明确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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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针对唐先生在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所遇到的问题,靓号超长合约、违约需交纳高额赔偿金的现象是否合理呢?对此,中宏网记者咨询了河南梅溪(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瀚,韩瀚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而像唐先生这种情况,如果运营商未告知签订的靓号协议期限是10年的情况下,很明显经营者就设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此外,违约金基于合同,《合同法》保障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和《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的效力存在高低之分,前者是法律,而后者属于行政法规,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客户面对运营商不出示合同,强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行为,除投诉外,还可以诉诸于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如唐先生所述,在签订靓号协议时,并没有明确告知协议期限是10年的情况下,那所签订的协议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韩瀚表示。

电信专家付亮认为,“靓号”转网难的问题,其实是在进入试运行阶段的携号转网,将长久以来“靓号”存在的问题暴露了出来,像这样的问题合约就是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工信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了指导性规定,但并未就“靓号转网”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运营商应当在工信部相关规定的指导下,出台具体的靓号细则,规范靓号分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王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