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电影是国家实施的文化惠民工程之一,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然而,电影放映中,竟有人打起“歪主意”——通过虚报放映场次,骗取国家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4月26日,因3年内虚报510场放映场次、骗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6.6万余元,四川内江一对夫妇被判处缓刑。而过去一年,包括这对夫妇在内,四川内江至少已有20名放映员因此获刑,他们虚报的放映场次高达近6000场。
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农村公益电影却成了一些人骗补的工具,这着实让人意外。且据媒体梳理,除了四川内江,近年来,浙江乐清、山东平邑以及广西灌阳、岑溪等全国多地都曾出现类似案例,他们或通过“空放”电影,或通过虚报放映场次等方式,骗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这表明,防范农村公益电影骗补现象,已经不只是一个“地方问题”,而是需要在系统性的监督层面有更为整体的改进。
从内江的骗补案例看,一些监督漏洞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中,有村干部作出证言称,有放映员一次拿多张回执单到村委会盖章,自称是一式多份。此外,还有多名村干部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回执单有时是一个月甚至一年一签订,没有每次核实真实性。因此,当地给出的改进方法主要是增加审核强度。如在回执单监管方面,除了每场放映后需在回执单上留存一名村民电话,放映员的放映计划也需要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签字确认。
不过,仅有这样的针对性监督补强或许仍不够。一方面,骗补现象在数年内大面积发生,除了制度上的监管漏洞和放映员故意操作,是否也存在监管上的失责和“内鬼”的配合?如果“内部”的问题不查清,外部的监管环节再增强,也可能遗留漏洞。另一方面,不管是提升公益电影的放映质量,还是杜绝骗补,不能把村民的监督作用给抛在一边。
事实上,农村公益电影实施了多年,但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民众根本就不知道有此惠民工程。至于具体的放映标准,包括放映时间、场次,一般村民更是不知情。村民作为公益电影的观众和受惠者,他们理当享有最大的知情权。如果连他们对相关政策和操作都完全处于“不知情”的状态,这显然为骗补和各种猫腻预留了极大的空间。假设一下,若公益电影的放映计划和标准,提前统一向村民公开,让他们有确定的预期,放映员拿泡沫假人来作假的场景,又何以能得逞?
另一方面,未能重视村民的主体作用,除了放大骗补漏洞,也让公益电影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显示,一些地方的农村公益电影片源选择不灵活,观影人群减少。因此,公益电影下一步到底该如何放,还是得多从村民的视角来予以考量,既要压缩骗补空间,也要提升放映质量。除此之外,公开信息显示,在放映员骗补的另一面,还存在一些放映员不能及时拿到补助或者补助标准疑似和国家标准不符的现象,这些问题同样应该正视。
如果说增加放映环节的审核和“留痕”,是一种横向监督的强化,那么,打通村民对于公益电影的知情障碍,则是同样亟待强化的纵向监督。说到底,公益电影如何放,如何保量保质,还是得基于民本位,从放映计划到放映内容的选择,都让民众有发言权,而不是将此当作一种由上至下的“施舍”。如此,这项惠民工程的效果才能少打折扣。(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