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翻译学院给2万余名学生退三个月住宿费1700万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悉,目前已有河北、四川、宁夏、陕西、浙江等五个地区陆续出台政策,对学校退还住宿费问题作出规定。在部分地区出台的政策中,明确退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结算清退。
“把最大的实惠留给学生”,西安翻译学院这句“退费官宣”收获舆论如潮好评,被赞为“保护学生利益”“遵守契约精神”。与此同时,“住宿费能不能退”的话题也在网上再次升温,不少网友发出了“又是别人家的大学”的感叹。
其实,网友们大可不必担心。“住宿费能不能退”是一个伪问题,怎么退、何时退才是真问题。早在4月10日,教育部就发布相关预警,明确指出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在疫情期间“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各地学校退住宿费只不过是落实教育部的要求而已。
不过,有一种声音认为,学生住集体宿舍费用并不高,高校已经给了优惠和照顾,更何况物品放在宿舍里,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管理和维护费用,因此退住宿费对高校而言有失公平。但如果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没有住宿舍却要交住宿费,则更加不公平。疫情冲击之下,高校不容易,学子更不容易,谁该呵护谁不言自明。更重要的是,尽管各地高校大都完成了后勤服务市场化改革,但高校后勤服务不能丢了其基本的公益属性。作为高校的基础配套设施,高校宿舍既要讲究成本核算、投入产出,又不能完全以营利为目的,按做生意的那一套来对待学生。
教育部在预警中称,具体退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实际上已经考虑到了各地的实际情况。比如,四川等省份就明确退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结算清退,这种处理方式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综合各方因素看,按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多余的住宿费如数退还给学生,应成为各地高校的“统一动作”“规定动作”。
对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而言,今年将是格外艰难的一年。因此,也期待各地各高校都能积极作为,拿出各种举措实际减轻学生们的经济负担和思想负担,真正做到“把最大的实惠留给学生”。(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