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王新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许昌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建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新耀简历
王新耀,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河南舞阳县人,大学学历,
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5月参加工作。
1975.05--1976.03舞阳县孟寨拖拉机站工人;
1976.03--1984.03解放军00253部队服役;
1984.03--1992.10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2.10--1997.12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7.12--2003.06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2003.06--2010.05历任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赔偿办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2010.05--2018.08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其间:2016年3月评定为四级高级法官);
2018.8 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