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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昌建东区湖畔明珠:33万购房“诚意金” 客户催要两年不退还

周口昌建东区湖畔明珠:33万购房“诚意金” 客户催要两年不退还
2020-05-18 14:10:25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田林/文图

消费者牛某2018年11月在周口昌建东区湖畔明珠认购两套房子,因其他原因房子不再购买,牛某多次催要其缴纳的33万元诚意金,昌建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本报介入后才退18万,剩余部分尚无明确退款日期。对此,住建局称会调查。

2018年11月,消费者牛某在周口昌建湖畔国际看中两间写字楼,并按照昌建方要求交了诚意金33万元,后昌建方要求牛某回来办理贷款手续,因牛某有事未能及时赶回,昌建方认定牛某违约,将牛某诚意金转成房款。牛某要求退房,售楼部答复该房是工程款抵扣房,无法退,只能等房子卖出去才能返还牛某购房款。

购房人牛某发来的投诉信息称:“我去年11月份在周口市昌建湖畔国际认够了两间写字楼,交了诚意金33万,因为我不能够回家贷款,他们说给我把房子退了,可是我找他们退的时间他们说退不了。还说是工程款抵扣的房子,说房子卖了再给我钱,房子现在都没有建好,什么时间可以卖出去呢!求求你们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帮帮忙。他们说我违约了,诚意金变成房款了,要卖完房子再给我钱。”

周口昌建东区湖畔明珠:33万购房“诚意金” 客户催要两年不退还

购房人牛某提供的《收据》显示:收款单位是周口昌建东区地产公司;收款日期是2018年11月27日,一张金额是187656.00元、一张是132328.00元。收款项目是诚意金,后边则是工程抵扣款。盖章是周口昌建东区地产有限公司。

牛某介绍自己并没有什么工程与昌建合作,这纯粹就是诚意金,订房用的。什么工程抵扣款跟自己没关系,售楼人员是财务为了入账才起的名目。

在牛某多次讨要下,昌建方面答应会协调公司财务,将购房款退给牛某。又以时间太长了不好处理为由,一直往后拖。

5月初,万般无奈的牛某向本报求助,希望能帮其尽快讨要自己的房款,实在是拖不起了。5月10日下午,本报指派记者前往昌建东区湖畔明珠售楼部,见到了负责销售的祁经理。他称:“牛某交的是首付款,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但款肯定会退给他”。并承诺第二天将款项退还。

5月14日,购房者牛某收到银行短信提醒,称收到销售经理退还的房款18万元。随后联系祁经理,祁经理称财务办理需要程序,他会催财务尽快将剩余款项退给牛某。

周口市住建局称需牛某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将会安排人调查。

截止发稿,剩余款项尚无明确退还日期。牛某联系销售经理要求给个明确退款时间,销售经理称:“等财务那边上班了会去催,财务都不上班”。也就是说,还是没有明确退款日期。

(责任编辑:王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