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不分经济体,只有对所有经济体同罪同罚,才能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美巢全屋家居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冯琪雅准备提出关于对不同经济体同罪同罚的建议,可谓是说出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心声。
【现状】民企缺乏有效的纪检监察体系 往往很难立案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上了一定的规模的民营企业,只能大量聘用职业经理人,形成委托代理制,一旦经理人出现贪腐问题,就会伤害股东、客户和员工的利益。”冯琪雅说,与民营企业相比,国企对于高管和员工的监督手段更为完善,有成熟的纪检监察等党内约束手段,比司法程序多了一层屏障。
进入司法程序后,对国家公务人员的量刑也要重于非国家公务人员,使得法律对国有企业的高管及员工具有更大的约束作用,能从源头更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冯琪雅认为,民企缺乏有效的纪检监察体系,只能直接走司法程序,然而立案往往很难,立案前要求企业自行提供所有证据,但是企业缺乏专业侦查手段和资源,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还是要靠公安机关协助侦查。
如果不能立案,就无法进行后续的法律程序,企业也就难以追回经济损失。有个别地区出台了对民营企业网开一面的政策,提出在立案、执法上都从宽、从轻,首先这会加大民营企业立案难度,造成犯罪成本低,助长民营经济内部贪腐现象,其次,民营企业会对这些地区的司法体系失去信心,恐怕没有民营企业家敢于到这样的地方投资,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
【建议】对各类经济体同罪同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不分经济体,只有对所有经济体同罪同罚,才能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搞活经济,这是对中国经济的巨大推动,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的巨大推动。
对此,她建议对各类经济体同罪同罚并加大民营经济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的力度。
冯琪雅指出,惩罚相对较轻、犯罪成本较低是民营企业贪腐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同样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对于国企是按贪污罪处理,立案标准是3万元,最高可以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民营企业则是按职务侵占罪论处,立案标准是6万元,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实际上,贪腐案件对国企和民企财产造成损失,理应予以同样的法律制裁。”她认为,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不同经济体的职务犯罪对经济和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建议对各类经济体同罪同罚。
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发挥作用,但是在扶持和发展民营企业的过程中,决不能把民营企业当成襁褓中的婴儿,决不能出台破坏法治化建设、网开一面的政策,任何违法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都会从不同角度和维度伤害公众权益、社会经济乃至国家利益。
冯琪雅说,立案是预防与打击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第一要务,只有依法立案,才能启动法律程序,让违法犯罪之人受到法律的审判。因此要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控告人的控告,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并出具受案回执,对于控告人提供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初查条件的,进行初查。
对于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到位,法律如何规定就如何做,不应将办案机关的工作转移给控告人,不允许在法律之外另设条件、抬高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