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题:用公正裁判维护百姓平安——访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
新华社记者罗沙、屈婷、李鲲
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报告的一大重点。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风险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如何回应人民呼声,为百姓平安打造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表示,要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重点,推动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也出现了一些抗拒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此,高憬宏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们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高憬宏表示,全国各级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破坏交通设施等妨害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截至4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涉疫情案件2027件,审结1535件1714人。
高憬宏同时介绍,面对疫情,全国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和符合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审快结。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电话、视频、微信、“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政法大数据协同平台等方式开展工作,做到防疫与审判两不误。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公认的“社会毒瘤”。高憬宏表示,疫情期间,江苏、浙江、广东和安徽等地法院依法快速审结了一批假借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名义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从重处罚。”高憬宏说,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影响防疫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一些罪行较轻、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罚。
高憬宏强调,人民法院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依法从严惩处态势,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迷惑性强和犯罪分子跨境作案的特点,加强对新趋势、新特点的跟踪研究。“织密刑事法网,增强打击力度,绝不放纵任何一名犯罪分子。”他说。
日前提交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规定,社会各界对百姓“头顶上的安全”问题高度关注。高憬宏认为,高空抛物、坠物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存在一定关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民事、刑事责任,对特定情形的高空抛物犯罪明确要依法从重处罚,形成对故意高空抛物等行为的有效震慑。
高憬宏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密切关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裁判的价值引领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对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
“高空坠物的出现,有一些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维护和管理义务造成的。”高憬宏强调,对于此类情况,在依法追究物业服务企业侵权责任的同时,人民法院将根据情况向这些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司法建议,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