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少业主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只要延期时间不太长,最终可以拿到钥匙,就不再追究。3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开发商延期交房引发的纠纷。
2015至2016年期间,张某等业主与开发商河南某公司陆续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河南某公司应当在2017年9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合同中还明确了逾期交付责任。合同签订后,张某等业主缴纳了房款,然而,约定的交付日期过后,河南某公司却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他们交付房屋。
多次找到该公司协商无果后,业主们将其告上法庭。在法院主持下,业主们和河南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1.河南某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前支付给张某等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30171.79元;2.2019年12月31日之前河南某公司交房,如逾期交付按照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然而,该调解书生效后,该开发商虽然交了房,却未能按期支付违约金。2020年2月,业主们陆续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该批系列案件涉及申请执行人较多,又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为尽量从根本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助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惠济法院执行局对该批案件高度重视,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所有案件材料,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一方面,执行法官迅速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多次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向其负责人详细阐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对今后经营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于6月2日履行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