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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合村并居”的是与非

热议:“合村并居”的是与非
2020-06-23 11:37:15 来源:光明网

近日,网上掀起了山东“合村并居”的舆论热潮。

“合村并居”并不是新概念,作为一个政策范式至少已经流行了十几年,其中所涉的学理与政策问题也已经有过深入讨论。这个时候突然又被热炒,从我们学者角度看,多少有些“始料未及”。“合村并居”是一个通俗说法,本质上讲是城镇化过程中对乡村人口布局和空间布局的调整。这一政策就其本身而言是价值中立的,不能简单地说好与不好。但就目前的一些观点,还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空间布局调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从世界范围看,各种规模的居民点都是因人的聚集而兴起,也因人的疏散而废弃;大到一座城市,小到一个村庄,概莫能外。我们大可不必为之伤感。

目前,全国有5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农村居民点,任由多大的投入,要让这300多万个居民点都振兴是不现实的,也没有必要。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势必有一些空心村和小规模村庄要进行调整归并,这是大势所趋。中央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就对“搬迁撤并类”村庄作了专门规定。

对此持反对意见的学者坚持认为应该让村庄“自然演化”,而不宜采取“行政推动”措施。从中国当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观点恐怕站不住脚。单纯依靠自然演化,一些村庄哪怕只有几个人居住,演化过程至少与这几个人的自然生命等长。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要保证他们的公共服务甚至实现村庄的振兴,其投入将无比高昂。更重要的是,如果不采取适度的干预措施任由村庄自然演化,很大一部分村庄可能数百年也不会有多少进步和改变。

从这个意义上讲,适度推进人口布局和空间布局的调整不但具有合理性,而且正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科学适度的“合村并居”具有正面意义

从各地实践看,科学适度的“合村并居”具有正面意义。山东的“合村并居”已经搞了十多年,总体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第一,乡村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山东村庄规模小、密度大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例如,2008年德州市有8300个村庄,村均547人,500人以下的村庄占57%,最小的村只有29人。如今,德州村庄数量减少到了3300个,撤并比例达到60%。通过村庄规模调整,公共服务资源实现集中投放,德州市民政、计生、就业、社会保障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全部延伸到农村社区,乡村振兴具备了坚实基础。

第二,群众居住条件大幅改善。近年来,各地农村房屋的空置率、损毁率都比较高。我们去年在山东部分地区搞过调查,发现不少村庄空置率超过40%。鲁西北部分县市地处盐碱涝洼地,房屋损毁比较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若干新型社区的问卷和访谈显示,群众对于住房条件的改善总体还是比较满意的。

第三,村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合村并居”之后,新型社区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任村干部,摆脱了农村宗派势力影响;一部分规模较大或者靠近城市的社区,由政府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将乡村治理体制转变为了城市治理体制。总体看,社区的组织建设、工作能力、干部素质都得到了提升,离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当然,网上一些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当地一些地方在工作推进中确实存在急躁冒进的做法。一是个别地区为尽快获得土地指标人为定进度、定时限,把“合村并居”搞成了“弄地”项目。二是部分项目补偿标准偏低,农户存在“负债上楼”的情况。三是部分地区存在先拆后建、边拆边建的情况,使得部分农户为节省费用租住集装箱、简易板房,基本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可以说,这些做法十分恶劣,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急躁办坏事,适得其反,也欲速不达。面对这些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要坚决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利,并对错误的方式及时纠正。

“合村并居”所涉深层问题的讨论

针对“合村并居”这项政策,有一些深层问题需要作一简要讨论。

第一,新型社区的规模多大才合适?国内外研究的共识是,居民点规模至少要达到8000-10000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才能够有效率。今年6月,山东省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村庄规划有关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原则上按照3000-8000人的规模,构建城乡生活服务圈。从通行规律看,这个标准低了一些。如果能将规模下限规定到5000甚至8000人以上,这项工作将更能经得住时间检验。

第二,新型社区的区位有什么要求?有人说,考虑到搬迁群众的农业生产需求,社区要尽量靠近农户承包地。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实际上,当前绝大部分社区居民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而少部分专业农户出于生产需要选择直接在地头居住。大多数居民更多的就业机会其实是在城市。从公共服务效率角度讲,社区选址应该要靠近城市或者保障道路与城市的连通性。至于专业农户的生产需求可以通过设施用地等政策协调解决。不可能依靠一项政策措施包打天下,那样只会捉襟见肘。

第三,增减挂钩政策到底有没有错?有人说,一些地方出现了强拆,归根结底是增减挂钩政策出了问题。在我看来,增减挂钩政策本身并没有错,关键要看怎么用。如果用好了这个政策,不但能够增加政府收入,还能够帮助农民把宅基地转变成可以上市流通的房屋,让农民财产权利更加“硬核”。如果用不好,那错不在政策,而在庸碌的官员。不能因噎废食,这个是非应该讲清楚。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现代化”项目执行研究员)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