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7月16日电 (张毅力)7月11日19时20分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五支队接到当事人报警求助,称自己刚才在连霍高速开封服务区南区停车上厕所,短短几分钟回来后,发现自己的豫A*****牌照黑色大众轿车右前方车窗玻璃被砸,丢失双肩包1个,内有耳机、钥匙等物品。
接到报警后,五支队副支队长李志刚立即带领四级高级警长许国胜、负责辖区监控设备的民警孙纲赶赴现场,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并通知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现场勘查。高速公安与开封公安协同作战,调取服务区监控和路面车辆信息等,紧锣密鼓的开展工作,查找犯罪嫌疑人。
服务区监控录像清晰显示在19时13分,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停在被盗车辆后面,从主副驾驶位各下来一人,在隔着玻璃对被盗车辆进行窥视后,迅速把右前方车窗玻璃砸烂,拿出一个包,于19时14分驾车逃离。两嫌疑人具有明显的特征,其中一人稀顶、一人戴眼镜。
虽然被砸车窗价值不过几千元,被盗包内也仅有一些随身物品,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仅仅上个厕所回来车内物品就被盗了,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迅速破案成为办案人员的共识。
查询嫌疑车辆行驶轨迹、确定车辆号牌又是破案的关键环节,五支队立刻上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此案引起了吕光辉局长的高度重视,要求高速公路公安局案件队派出民警到五支队协助调取嫌疑车辆行驶轨迹,最终确定了嫌疑人驾驶的白色轿车属于上海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郑州分公司所有。
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民警根据车辆信息顺藤摸瓜,于7月13日下午在该汽车租赁公司许昌分理处将嫌疑人任某阳、王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速公安提醒:车辆远离视线时,不要在车辆驾驶室内放置手提包一类的物品,以免招来盗贼。遇到车内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