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邵城管局长被查#,曾发30万转账短信到工作群】7月17日傍晚,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公众号“清廉邵阳”发布消息,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李红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上游新闻《湖南一城管局长误发30万转账短信到工作群,回应:系合法收入,亲戚间正常拆借》报道显示,2019年3月18日上午,湖南新邵县城管局局长李红卫误将“30万元转账短信截屏”发至工作大群。截屏显示,截至18日上午转账前,其尾号为7232的建行储蓄卡上有存款56万余元。
李红卫回复上游新闻称,卡上的钱都是其合法工资收入,廖某是他的亲戚。“这只是亲戚间的正常资金拆借,谁转出去的,泄露了我隐私,我会追究其责任。”知情人士介绍,李红卫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被邵阳市纪委工作人员带走,此后再未出现在工作单位。今年7月初,新邵县委组织部拟免去李红卫保留的新邵县城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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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拆借拆借,结果人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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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综合新浪微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