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抢抓毕业生离校前后工作关键期,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力推动升学培训促就业、政策岗位促就业、专场招聘促就业、精准服务促就业、对口支援促就业等5项重点任务落地。
“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尽早就业”,这是精准帮扶贫困家庭的措施,其意义不言而喻。一个贫困家庭,无疑指望上大学的孩子毕业后能早点找到工作,除自食其力外,还给家庭一定的回馈,让家庭摆脱贫困,教育扶贫的意义也在于此。如果贫困家庭毕业生毕业后无法顺利就业,无论本人和家庭都会有很大的压力。
三部门出台的措施颇为周到、完善,但“专项招收本地高职(专科)2020届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推动第二学士学位优先招录”,这对贫困家庭毕业生是利好,但也可能是新的烦恼。在执行时,要考虑贫困家庭毕业生本人意愿,避免出现片面以升学代替就业的问题,同时防止“关系就业”,让没有人脉资源的贫困生在就业时处于劣势。
升学是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后的选择之一,如果他们本人和家庭都想在毕业后继续深造,那么,实行专升本专项单独招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优先录取,就会给贫困生更多升学机会。但必须意识到,可能对更多贫困家庭毕业生来说,高职专科、本科毕业后顺利就业,是减轻家庭负担更现实的选择。
虽然继续深造也可提升贫困家庭学生未来的就业竞争能力,但解决更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现实问题,不适合采取学历导向,而应该是就业导向。这就需要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们做理性的发展规划。这次出台的措施包括要求高校要建立校领导、各部门、各院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帮一”结对帮扶机制,毕业班辅导员要落实“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落实这些措施,应该对贫困家庭毕业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根据其本人的兴趣、能力、家庭情况,明确毕业后的发展目标。
另外,对于所有高校毕业生来说,公平就业是给所有学生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帮扶贫困生就业时,要避免令其他毕业生觉得不公平,如实施“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政策,以及科研助理岗位优先录用政策,应该基于公平竞争。与此同时,要改变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信息透明度不高,且进行内部招聘、“萝卜招聘”等问题,让所有招聘公开进行,就业信息充分共享。(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