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又冲上了头条。与之前靠“脑回路奇特”的商业广告不同,这次亮出的是“匪夷所思”的招聘公告。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布,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招收条件中提到,应聘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被录取。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网上对这份招聘公告的吐槽之声络绎不绝,有的冠以“魔幻版不平等条约”“现代版卖身契”“店大欺客的霸王条款”之名,有的戏称“上个班把家上没了”“离个职把家都赔了”“不是招员工而是招奴隶”。这些声音难免有夸大的成分,但细细看了“招收条件”后,确有诸多不妥之处。
首先,如果说“忠诚不谋私”与诚实守信勉强还能挂上钩的话,那么“顾事业不顾家”的要求,很明显就歪了楼。劳动者的事业,并不是劳动者生活的全部。没有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也没有一个正常的现代企业,是以牺牲劳动者家庭为代价建立和运行起来的。为了事业而置家庭于不顾,这是剥夺劳动者的亲情需求,强迫员工放弃对家庭成员赡养、扶助等法定义务。
更何况,从宪法到劳动法都明确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企业没有权利要求员工把全部时间精力都倾注在公司身上,而没有一点个人的时间。如此要求,透露着一股浓浓的职场PUA味儿,全然没有现代企业应有的管理理念。
关键是第二点,即“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提出这种“海枯石烂式”的服务承诺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还不一样,前者有合同期满终止、双方协商终止的“限制”,后者则是一个单方的无期打工承诺,“从一而终”“不得反悔”。如此,劳动者与旧时地主一纸卖身契“圈养”的长工,又能有多大区别?这种要求应聘者作出终身服务承诺的做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更加离谱的是,公告还要求应聘者“以房产作抵押”,作为离开椰树的“代价”。房产作为物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劳动合同法》中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自由无阻的劳动用人,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既是常识也是法律要求,椰树方面对此视若无睹,强行将劳动者捆绑在自己企业的车上,显然是在触碰红线。
退一步说,这样的蛮横做法,能不能换来应聘者的“忠诚”?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企业想做大做强,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果连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展示不出自己的诚信公平,也就难以给公众以未来可期的信心,给劳动者以参与团队的吸引力。
椰树招聘公告“须以房产作抵押”,或许是个吸引眼球的噱头,但玩得太过火,反而露出了不懂法的马脚。从长远看,椰树还须在法务建设、依法运营上再加把力。当然,作为公告发布者,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肩负着审核的重要职责,却“未明其瑕”,是否存在失职失责之处,恐怕也得反省和检讨,避免这样天大的笑话再次上演。(柳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