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关注 >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3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3年
2020-09-15 15:01:53 来源:新华网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国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陈国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6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为多人职务提拔、调整提供帮助,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其又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3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3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3年

图集

(责任编辑:耿倩)

为您推荐

多部门齐心协力确保第四届消博会顺利进行

2024-04-12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金价屡创新高,“黄金热”还能持续多久?

2024-03-13黄金最新价格 黄金最新价格今日金价 2024年黄金最新价格

“春风送岗”在行动 各地多措并举促就业暖民心

2024-03-05春风送岗 春季大型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