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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交警单价36万的哈雷摩托引热议 这钱是怎么花出去的

吉林长春交警单价36万的哈雷摩托引热议 这钱是怎么花出去的
2020-09-17 14:16:11 来源:光明网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则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警用摩托车公告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同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回应表示,前述被热议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至于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是否有特殊用处,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警用摩托用哈雷,三十多万元一台。长春交警的阔绰手笔,招致了巨大争议。哈雷摩托,很酷很拉风,够肌肉够硬汉,可其终究是小众玩家的“玩具”,将之作为交通执法执勤车辆,明显太奢侈、太超配了。尽管有关部门回应,强调此番采购“手续正规”,可是程序合规和“有无必要性”根本就是两回事情。真正追得追问的是,当初长春交警到底以何种理由申请了这笔采购?涉及政府采购的各个职能部门,又是否尽到了审核、把关的责任?

若是用于一般的执法执勤,并非需要售价不菲的哈雷摩托。现代警察执法系统中,二轮摩托车更多只是作为“制式警车”的补充,承担着一部分日常通勤、巡逻职能。在交通拥堵、道路狭窄的特定场景下,警用摩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总体而言,其所扮演的角色是不断弱化的。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警用摩托车基本不会用在追击抓捕等方面,这意味着,对其设计时速、加速性能的使用要求并不会太高——超大排量、性能强悍的哈雷,根本用不上。

基于实际情况,最适合交警使用的摩托车,应该是实用耐用、高性价比的,另外零配件更换、后续检修维护,也必须方便合算才是。以此量之,哈雷明显不合适。再者说,哈雷从不是纯粹的“交通工具”,在情怀加持、品牌溢价之下,其隐约有了某种“奢侈品”的属性。而这,恰是其超高定价、尊贵意象的根源。

长春交警当初买下这批哈雷,到底出于何种考量?所谓“正规手续和流程”,具体指的是什么?众所周知,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是有明确价格限制的,交警部门是有整套预算决算约束的,除此以外,政府采购本身也以严格的“需求论证”为前提……既然如此,为什么没能堵住这笔哈雷采购大单?公众一眼就看穿的“不合理”,审核居然毫无察觉、毫无制约。

花了冤枉钱事小,搞不清这钱是“怎么花出去”的事大。交警砸钱买哈雷,背后的制度漏洞与“讲排场”“充门面”的浮夸风气,危害同样巨大。(然 玉)

(责任编辑: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