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女子方某洋仅仅因为不能怀孕,就被婆家虐待致死。公婆、丈夫对她采用“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让出嫁时160多斤的健壮姑娘,被殴打致死时瘦弱至只有60多斤,而且全身伤痕累累。这样的案件简直骇人听闻。
难以想象这个可怜的女孩在最后的人生里都经历了什么。长期遭受虐待且孤立无援,经常饿肚子、被木棍抽打、冬天在屋外罚站,最后,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这凄惨的人生,简直让人难以相信。
而这个案件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法院判决中的“从轻处罚”。今年1月,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其中,方某洋的丈夫张某更是因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 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
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了,而施暴者甚至可能连监狱都不用进,这样的“从轻处罚”,即使不懂法律,仅仅依照朴素的正义感,也觉得过于轻飘飘了。目前,方某洋家属已向德州中院提出上诉,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希望这一次,法院能给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结果。
不过,法院的判决仅仅是方某洋悲惨人生的最后一环,在此之前,她所遭遇的一切同样匪夷所思。仅仅是因为不孕就被公婆、丈夫全家虐待,这因果关系是怎么在2020年成立的?且不说不孕不育的原因很复杂,未必是女方的问题,就算是女方真的不能生育,就可以随意殴打吗?这是明明白白地不把人当人,只当成了生育工具。一旦不能生育就意味着失去价值,持有这种观念的张家人,别说是尊重女性了,恐怕连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都没有。
此外,张家长期殴打、禁闭方某洋却没有任何外力介入,也令人疑惑。方某洋无法回娘家,父亲来看望时,婆家不让见面,“有几次都惊动了派出所”,但派出所却称方某洋和张某是合法夫妻,他们有不见其父亲的自由,最终,直到方某洋父亲去世,都没能见上女儿一面。为什么是“合法夫妻”就可以不让见父亲?这理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派出所民警知道虐待事实吗?当事人多次报警,有没有认真调查过?这中间有无渎职行为?这些问题也应对家属和公众回应。
案件发生后,村里人表示不知道虐待行为。这也不能苛求,因为家庭暴力确实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长期实施虐待而且阻止娘家人来看望,甚至因此多次报警,如果说当地村委会一无所知,恐怕也难以令人信服。根据报道,方某洋母亲“精神不太好”,自己也“有些反应迟钝”,那么,与一般女性相比,她的自我保护能力更弱,很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加需要制度的托底保障。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当地村委、妇联等组织是否关注过这个纠纷重重的家庭?有没有发现过家庭暴力的痕迹?这一切,不能因为“没有接到过求助”就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从被婆家当成生育工具,到被虐待过程中无处求助,再到死亡后婆家被“从轻处罚”,回顾方某洋短暂的一生,可以发现悲剧几乎形成了一个闭环,让她无处可逃。而导致这一切发生的,恐怕不仅仅是她的公婆、丈夫3人而已。现在复盘这个案件,不仅要关注法院的判决,更要把其中的每一处疑问调查清楚。这不仅仅是为了还方某洋一个公正,更是为了敲碎这个闭环,让更多的女性拥有生而为人的权利,不再重复方某洋的悲剧。(土土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