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省监委9日晚通报,江西省委委员、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颜赣辉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购买团购房;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会议同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颜赣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对颜赣辉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记者 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