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正式施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据介绍,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主要负责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办理个人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等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