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园林局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做出了多项修改。条例明确,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影响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不得遮挡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公园、绿化广场沿街部分,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