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从河南证监局获悉,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迪乳业”,002770)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数据相差悬殊,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正业绩并公告,该公司及多位高管被河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19年10月31日,科迪乳业披露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00万元至4,800万元。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又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4,962.45万元。2020年4月30日,该公司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4,962.45万元。2020年6月24日,科迪乳业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为-17,497.66万元。
此外,在2020年度的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信息披露前后也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显示,2020年10月30日,科迪乳业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175.15万元至1,751.48万元。2021年2月28日,科迪乳业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及业绩快报公告》,修正并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12,470万元。
与此同时,科迪乳业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悬殊的差距也引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关注。在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称该公司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系对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对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但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公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在 2021年1月31日前均为已知事项,要求科迪乳业补充说明未按相关要求及时修正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原因。
对此,科迪乳业解释称,2020年疫情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迪集团”及“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至正常状态,且科迪集团一直表示将全额支付占用的公司资金及其他债务。出现占用后,控股股东科迪集团及实控人一直积极推进以第三方资产、承债、和现金偿还,截至目前以现金偿还4,367,937元。即使科迪集团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后,科迪集团及实控人仍明确表示将全额偿还相关款项,并积极推进采取协调第三方代偿、以承接科迪乳业相关债务等方式偿还相关款项。按照科迪集团及实控人的偿还计划,科迪集团原预计将在2021年一季度取得实质进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2021年初判断上述款项的收回及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因此未对相关事项计提相关坏账准备。依据上述判断,在2021年1月31日前,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况,按深交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不需要披露修正业绩预告。
针对上述科迪乳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河南证监局表示,科迪乳业的业绩预告等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正业绩并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科迪乳业及公司董事长张清海、总经理张枫华、财务总监李建全、时任财务总监胡文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