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宣判,再次引起公众对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的关注。近日,有记者调查发现,随意安装“卫星锅”的现象普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同时,也成为城市高空坠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亟待清理和整治。
“根据我们走访调研,仅上海市黄浦区的高楼外立面上就有约4000只‘卫星锅’存在。”新闻报道中,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邵怡的这番话令人感到吃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家人围在一起看电视的场景越来越少,“卫星锅”也逐渐淡出了公共视线。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不少“卫星锅”虽然淡出了公共视线,却并没有退出公共生活,甚至因为缺少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一些“卫星锅”已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曾几何时,在城市的高楼上,在居民的窗户边,都有可能存在一只“卫星锅”。“卫星锅”使人们可以看到更多的电视节目,因其功能强大、价格低廉,所以受到很多人的追捧。不过,“卫星锅”的负面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是存在侵权嫌疑,另一方面是具有安全隐患,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卫星锅”收取的信号良莠不齐,所以很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圈套。正因为如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早在1993年,国内就有相关规定,对“卫星锅”的使用进行限制,但至今仍有个人安装使用。相比起仍在正常使用的“卫星锅”,那些废弃的“卫星锅”更具安全隐患。因其虽早已废弃,但一直高悬在城市上空,无人维护、乏人问津,只能慢慢锈蚀,随时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从新闻中看,上海已经出现过多起“卫星锅”坠落的事件,尽管尚未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但其中的风险不能忽视。
“存在即违法”的“卫星锅”为什么成了城市难以治愈的顽疾?这样的问题令人费解。实际上,查处本没有任何难度,违法安装的“卫星锅”大摇大摆地高悬于室外,既无遮掩,也无法随时改换地点。查处“卫星锅”不缺少制度规定,也不缺少执法证据,唯一缺少的是实际行动。对此,黄浦区文化主管部门表示,文化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需要街道的配合,单打独斗很难顺利完成。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文化执法人员数量有限的矛盾或许客观存在,但“卫星锅”的存在旷日持久,即使是“单打独斗”,也有足够时间去解决。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到底有多少实际行动呢?与呼吁多部门协同作战相比,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无疑更加关键。
城市高空坠物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而“卫星锅”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更大——那些任凭日晒风吹雨淋的废弃“卫星锅”,有很大概率会成为高空坠物之一。现实来看,要想在短时间内解决违规“卫星锅”的问题,确实是“单打独斗很难顺利完成”,由此,必然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有必要明确各自的职业划分与责任归属,在信息共享、统一调度、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才能逐一摘除那些“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此外,在清除“存量”的同时,如何减少“增量”亦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对于违规贩卖“卫星锅”的商家,有必要进行及时的下架处理;对相关的生产厂家,有必要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查与产品溯源机制,以此来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化解城市管理中的痛点和难点。(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