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天(28日)再次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焦煤集团开展督察,发现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山西焦煤集团煤炭废水直排黄河一级支流
山西焦煤集团下属的斜沟煤矿,所在地区是国家级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黄河中游干流水土流失控制的核心区域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督察组发现,为非法建设排矸场,该煤矿在黄土高原天然沟壑纵横区域内,大肆削山平坡,将产生的上千万吨矸石倾倒在排矸场,再用削山平坡取来的黄土覆盖在上面,加剧当地水土流失。斜沟煤矿未经环保验收长期违法生产,外排废水总氮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1倍。矿井水和选煤厂废水最后都排入黄河一级支流岚漪河。
辽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违法建设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
督察组发现,辽宁省各市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同时,节能审查审批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辽宁省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对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下达责令停工停产文件。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 “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了9.49%和8.62%,均未完成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能耗“双控”形势尤为严峻。
安徽蚌埠:不顾环境容量 盲目上马项目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济开发区开展督察发现,固镇县发展理念存在明显偏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缺失,不顾环境承载力,盲目上马工业项目,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固镇经济开发区地处淮河流域,督察组发现,截至2018年10月底,仅园区内的丰原集团就已违规建成5个涉水项目,另有9个涉水项目违规通过审批。淮河一级支流北淝河是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受纳水体,由于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加之涉水项目不断增加,北淝河2020年水质类别有11个月为V类或劣V类。怀洪新河是淮水北调重要通道,沿线有多个饮用水水源地。但园区雨污分流不到位,一些企业直接把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直排怀洪新河,对沿线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督察组还发现,固镇经济开发区及其周边农田内存在多个污水渗坑,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496倍、447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江西吉安:永丰产业园重金属超标排放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江西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企业长期违法排污,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发现,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企业落后产能长期违法生产,危险废物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排放。园区雨水排放口超标严重,水中镉浓度、铅浓度、锌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75.4倍、58.2倍、71倍;排放口周边土壤铅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风险管制值1.6倍。督察组还发现,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至今仍未通过规划环评审批,但永丰县政府2017年以来违规引进5家企业进驻园区。当地工信部门对企业落后产能设备视而不见,生态环境部门隐瞒园区企业废水存在超标排放问题,虚报企业无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