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处罚通告:因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旗下公司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违法,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33003号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中部(元通)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且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55370.9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