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幼儿园老师殴打孩子事件接连发生,令人倍感愤怒。
5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杨先生称其3岁的儿子在幼儿园内被一名女老师用凳子按压,导致头部受伤;5月11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通报,东方瑞吉欧幼儿园家长9日报警称,在孩子身上发现疑似针眼伤痕。目前,幼儿园教师许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已被刑拘。5月11日,江苏常州一幼儿园老师暴力虐待学生,多次掌掴幼童。
3起严重的虐童事件,分别有不同的恶劣情节:如果说针扎幼童是想恶行变得隐蔽,用凳子按压幼童头部则是赤裸裸的施暴,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常州的那个老师不仅自己动手殴打孩子,还唆使“班干部”动手。相比起涉事老师恶劣的个人行为,这样的幼儿园班级环境无疑是沉重和压抑的,同样是孩子,被分成了不同“身份”和“等级”,甚至成了仗势欺人的资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理承受着怎样的摧残和伤害?
当年沸沸扬扬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犹在眼前,幼儿园虐童事件仍不断冲击着公共视线,在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有必要引起足够的反思。毋庸讳言,时下不少幼儿园普遍存在教师荒,特别是各类民办幼儿园,用工矛盾往往更为突出。与此同时,一些幼儿园在用人过程中疏于筛查,以至于教师队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但无论如何,“用人荒”都不应成为“用人失察”的挡箭牌,因为那些素质低下的幼儿老师,践踏的不仅是孩子的身心健康,还损害着整个幼教事业的声誉和发展。
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予以说明,以此来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将幼儿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意味着普惠性幼儿园有机会获得可靠的经费保障,而且意味着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核与监督,从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障水平。在提高幼儿教师社会地位的基础上,有必要明确幼儿教师的选拔标准,提高相应的职业“准入门槛”。
每一个幼儿教师身上,都维系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寄托着家庭对未来的美好希望。面对时有发生的虐童事件,事后追责必不可少,事前预防同样不可或缺,只有提高职业准入门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才能为幼儿园里面的孩子构筑起安全的屏障。(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