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印发《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安排部署今年全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单列招生计划,全日制学习两年
鼓励招生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培养社会紧缺人才,为稳定就业、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在全省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独安排、单列下达,重点向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的高校、国家和区域经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领域倾斜。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历学位。
招收应届生和近三年未就业往届生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由高校自主确定,可以只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跨学校招生。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学位毕业享应届生就业待遇
根据安排,各高校应于6月8日前完成本校招生初步报名工作。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