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都要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而跨省通办将极大地方便民众,那些远离家乡的人,不必再为领证来往奔波了。
婚姻登记可说是最常见的一种公共服务。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同时也要看到,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而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可见,就地进行婚姻登记,相当程度是一种刚需,这部分民生需求应当被照顾。也无怪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消息一发布,即引来网民纷纷点赞,希望尽快“全国推广”。
梳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从政策设计到各地试点,本身也是软硬件条件不断成熟的结果。目前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已取得了积极成效。这种数字化基础,为异地办理提供了可能。
同时,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全面推行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制度,加大对婚姻登记过程中故意隐瞒、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这种风险预设,事实上也就大幅提高了弄虚作假的成本,为核验工作提供了一重保障。
在当今的舆论场,结婚率的话题总能引发相当多的关注,提高年轻人的结婚意愿也引发了各界献计献策。民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结婚登记仅813.1万对,连续第七年下降。从这个层面说,推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实上也是在降低民众的结婚门槛、提高结婚率的题中之意。
当然,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之后,也会造成公共服务格局的一些变化。比如人口流入较多的大型城市,可能婚姻登记业务会猛增,这就需要相应公共资源的倾斜;同时这些地区的民政部门信息核对的压力也会增大,这也需要信息共享、核验流程规范等相关机制保障。
但这些公共成本的付出是值得的,也是应当的。在现代社会,公共服务当然得围着人转。既然人口分布已经呈现如此规律,民众享有了相当程度的迁徙自由,那么公共服务就应当顺应这个趋势,尽可能地贴合当前“流动中国”的现实,与民众的生活状态相协调。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不是一朝之功,目前也只是在部分地区的试点。民众当然期待从试点到推广可以不断提速,也期待其他的类似公共服务,都能够尽快地“流动”起来。(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