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开封市日前通报三起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尉氏县岗李乡冉村原党支部书记冉玉杰、原村委主任冉省现、原村委委员冉明安等人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冉玉杰伙同冉省现、冉明安等人,以村内所建厂房被卫星拍到需按违章建筑依法拆除为借口,向建厂户、租厂户收取“保护费”,并以断水、断电、拆除相要挟,多次滋扰建厂户、租厂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共实施80余起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冉玉杰伙同师东建(尉氏县审计局原主任科员,2018年9月已退休)、村无职党员吴火全等人,以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为由,要求驻冉村的各个企业缴纳费用,并以断电、限期搬离相要挟,多次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向厂区内的6户承租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33万元。2019年2月,冉玉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5月,冉省现、冉明安、吴火全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2月,师东建受到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处分,以上人员涉嫌犯罪问题由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广告中队原中队长佘哲雨违法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罚款问题。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佘哲雨利用职务便利,以广告招牌安装不符合规定为由,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方式,违法收取许某、路某某、贾某某等11名广告经营商支付的罚款共计1.86万余元,并占为己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佘哲雨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祥符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一部主任郑联海在项目评审工作中违规收受企业礼品问题。2018年10月,郑联海在负责项目评审工作中,为了给河南省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照顾,收受该公司业务员孙某某赠送的价值1800元的天之蓝白酒一箱。2020年8月,郑联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是摆不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店小二”的身份,变服务企业为“勒索”企业;有的是在项目评审中不能坚守立场,实行“权力寻租”,破坏规则公平;有的是在行政处罚中超权越界,肆意妄为,破坏法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以上干部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工作人员,要切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既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要靠前服务、积极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企业的“痛点”“断点”“卡点”“堵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重点纠治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各种行为。对于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为持续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胆容错纠错,规范实施“问责预警”,加大查处诬告陷害和及时澄清正名力度,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为开封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