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廉洁四川”获悉,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简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易恩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易恩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贪图享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易恩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审议、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易恩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成都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张浪 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