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名窃贼昼伏夜出,为出入小区行窃方便,还将自己的电动车伪装成外卖电动车,并且在选定目标后先将现场监控摄像头全部调转位置,扭到拍不到盗窃的位置,再下手盗窃,可谓是机关算尽,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民警的神眼追踪,男子也没能逃出民警手心。
5月 15日早上5时许,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 5月14日晚10时许,其将电动车停放在二七区保全街56号院,早上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这辆电动车是他花费2800元刚买了一天的新车。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时间点展开侦查工作。随后,视频侦查员在排查案发现场监控时发现,15日凌晨3点33分左右有一名身穿雨衣男子蹑手蹑脚的到达案发现场,手持长棍子将现场监控摄像头故意破坏,让探头不是照向了天空就是地面,之后受害人停放在院内的电动车就不见了。民警在查看案发前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嫌疑人曾骑一辆外卖车到达了案发现场,并把外卖车辆停放在案发现场附近。于是,民警紧盯这名嫌疑人作案前所骑的电动车特征,根据外卖箱上的反光标志,民警围绕这一夜间“亮点”顺利展开视频追踪。侦查后发现,15日凌晨5时许该穿雨衣的嫌疑人又回到案发现场,并将自己的外卖电动车骑走,民警根据特征循线追踪,锁定嫌疑最后进入了中原区岗坡路阳光新城小区。
就在民警一步步展开侦查时,5月17日早上5时26分,又接到辖区群众魏某芝报警,称其在京广路油漆厂家属院8号楼下丢失了一辆经过改装的三轮电动车和一车用于在早集上售卖的大料,被盗八角、花椒、青麻椒、小茴香等20多个品种约300斤,价值10000余元。民警根据被盗时间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内有一名男子将受害人三轮车盗走,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是步行到达案发现场,作案手法与15日盗窃电动车的现场一样,也是使用长棍子将现场监控故意破坏。民警在视频追踪过程中,很快发现两起案件逃跑轨迹一致,经研判是同一人做案,于是,很快查明了嫌疑人的身份是有多次盗窃和诈骗前科的刘某朋,其居住地就是在中原区岗坡路的阳光新城11号楼。
5月21日下午4时许,民警经过布控蹲守,在阳光新城小区刘某朋的家中将其成功抓获。经突审,刘某朋对5月15日和17日分别在二七区盗窃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朋已被警方行政拘留,相关调查和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讯员:李东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