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第八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申报时间为6月15日之前。
基地的申报范围,包括全省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且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申报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技术项目;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推荐条件包括:建有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企事业单位。
根据要求,申报单位要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中直)主管单位。
另外,我省将在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时适当向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倾斜。(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