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浙江杭州。王女士反映,其68岁母亲在杭州民生多仁口腔门诊部植牙时,发生医疗事故致毁容,并被拒绝退款。院方表示,和解的前提是王女士需删除微博及评论消除影响。
据报道,去年12月,王女士母亲在进行植牙手术时,被院长用电钻刀钻透上嘴唇,缝了几十针。目前虽然恢复进食,但从照片来看,上嘴唇有道很深的疤痕,缝合痕迹相当明显,给其母亲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但从事故的后续处理看,王女士及其母亲和涉事医疗机构,围绕后续赔偿却纠纷不断。从事故发生到今天,已经过去大半年时间,王女士的赔偿诉求,并没有得到妥善回应,以至于不得不准备提起诉讼。
按照医疗机构的说法,对赔偿有争议,一个重要原因是,这起医疗事故并不是主刀院长的人为失误,而是王女士母亲在手术时因紧张而抖动所致,其母亲也有一定的责任。这一说法是否属实,现在尚缺少足够的证据来判定。不过从医疗安全的角度讲,哪怕其母的抖动是引发意外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是显而易见的。
早在2002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明确提到,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该手术需要使用电钻刀等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具,那么操刀的医生就应该做好预案,防范各种不确定的危险。
当然,对于赔偿诉求,该医疗机构之所以拖延应付,除了对事故成因抱持分歧外,还因为在院方看来,王女士在网络上的一些发文和言论,对其造成了负面影响。
但如前所述,医疗机构有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责任,手术过程给王女士母亲造成毁容,也是既成的事实。那么,有错在先的医疗机构,如果真的爱惜羽毛,看重此事的舆论影响,就应该积极全面地调查事故,同时配合受害者治疗,主动赔偿,早日将此事妥善解决。
时隔半年之后,还在和受害者推诿扯皮,并将删稿删帖当成支付赔偿的谈判筹码,涉事医疗机构的如此做法既不合乎情理,也不明智。比如如今推诿塞责导致的舆论二次发酵,对它自身造成的负面影响,岂不比网上受害者的帖子要大得多?
如今,受害者一方已经选择提起诉讼,相较于打口水仗,将争议诉诸法律,确实是更加妥当的方式。至少,诉诸法律之后,事故的定性、责任的划分,将会有更加权威的调查,给后续的赔偿提供指导。至于医疗机构,如果觉得当事人的不当、不实言论造成了影响,那也大可提交法律来决断。
总之,此次医疗事故,从发生至今已经半年有余,应该有一个权威调查和权威说法了——遭遇毁容破相的当事人,不管怎么说都是受害者的角色,她的诉求应该得到正视。而作为过错方的医疗机构,既然酿成了医疗事故,那就该负责到底,而不是各种谈条件要挟,店大欺客。(熊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