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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就能跨学区上学?8人被骗18万余元

交钱就能跨学区上学?8人被骗18万余元
2021-06-25 09:55:22 来源:中华网河南

谎称认识教育系统和学校领导,以托关系送礼能够帮忙办理非学区学生入学为由,骗取8名学生家长钱财共计18万余元,最终东窗事发,徐某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徐某家住建安区,现年31岁,无业。2020年7月,徐某的酒友杨某称,其能安排学生到许昌某私立中学上学,让徐某帮忙介绍生源,合作赚钱。没有固定收入的徐某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2020年7月至9月,徐某介绍多名学生给杨某,但只有部分学生成功办理入学。对于未能入学的学生,杨某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徐某。然而,徐某并没有将这些费用退还给学生家长,而是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以及喝酒、唱歌等消费,挥霍殆尽。

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一些学生家长开始要求徐某退钱。为弥补前期的资金亏空,满足自己生活、娱乐的需求,徐某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向办辅导班的亲戚张某宣传,让他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办理非学区生源到许昌市区各小学入学。

很快,便有学生家长与徐某联系。徐某向学生家长许诺,其在每所小学及教育部门都有熟人,学生交钱后最多一个星期就能入学。收到学生家长的钱款后,徐某将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之前的学生家长,另一部分用于自己的生活、娱乐消费。对于办理入学的事,徐某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给学生家长回电话。

迟迟等不来好消息的一名学生家长觉得受骗了,遂于2020年12月到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报案。

徐某归案后供认,2020年9月至11月,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收取8名学生家长的钱款共计18万余元。

今年3月,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徐某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到案后认罪、悔罪表现,该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向各被害人退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此案审判长、魏都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郭艳:“近年来,以托关系送礼入学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案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哄骗家长花重金‘走后门’让孩子入读‘好学校’。眼下,中小学报名即将开始,家里有适龄孩子的家长应多关注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详细了解当地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按照所在学区学校官方渠道公布的要求办理入学,千万不要迷信所谓的‘关系’疏通,被骗钱财的同时耽误孩子入学。”(通讯员:张棣)

(责任编辑:new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