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其官微上表示,为了解决“开机广告关不掉”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找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是,广告关不掉是为了消费者好。
事件的起因是,有用户使用上海电信的IPTV盒子后,发现开机广告无法关闭,用户需要等待半分钟才能看上电视,于是投诉到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消保委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了沟通,上海电信IPTV给出了4点回复。
这4点回复概括起来就是:1,认证必须花费30秒时间,不放广告就是黑屏,放广告“为提高用户开机体验”;2,用户签协议的时候包括了广告服务,签了协议就有义务看广告,并且要是因为广告上当受骗用户自行承担责任;3、4点要求可以合并成一点,那就是开机广告正在优化,并将“提高相关人员的审美水平”,当然要关是不可能关的……
公号文章一发布,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上海消保委都这样,何况是普通消费者?”有不少网民在评论区如此留言。而一整套“这都是为用户好”“用户自己负责”的话术,也颇让人联想起那张著名的诸葛亮表情包。
当然,舆论的密集关注也产生了效果,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称,关注到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相关内容后,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停技术方案并将尽快落实。
电视开机广告关不掉是没有道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2020 年 9 月,中国电子商会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分别出台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团体标准,要求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 30 秒,必须具备“一键关闭”提示和功能。只不过,这些条文约束没被部分厂商放在眼里罢了。
这30秒的时间,黑屏也好、花屏也罢,哪怕都闪雪花都可以,只要消费者可以选择。厂商无论如何不能代替消费者做主,用自以为是的“审美”理由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将广告强行推到消费者的面前。这就是典型的霸道与傲慢,这种态度归根结底一句话——“这是你的电视,但是要听我的”。
开机广告关不掉已经被诟病许久,而这件事最令人反感之处,是厂商用一种道德优越来粉饰逐利动机。用户并不需要厂商“为自己好”,厂商也不必指望用户对自己“感激涕零”,在市场经济语境下,甲方乙方之间可以少一些道德表达,多一些契约精神,谈谈那些无任何感情色彩的权利义务规定。
一个小小的开机广告,消费者要与之周旋良久,竟还没彻底根治,这是值得反思的。在信息时代,消费者和厂商的技术能力是不对等的,无论是用户协议里暗藏的权利“后门”,抑或是实际使用中用户的技术短板,厂商侵犯用户权利的“能力”已经大大提升了。用户权利如何保障,消费者如何保有自己的信息生活“主权”,只能是仰仗法律刚性保持和技术升级同等,切切实实增强对相关厂商的约束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