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近日,阿五黄河大鲤鱼餐厅被爆出使用含有违禁成分的活体鲤鱼,并被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免于处罚”和“零罚没”的行政处罚决定。6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相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公开相关违规企业信息的请求。
7月12日,金水区市场监管局李姓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水区市场监管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信用郑州(网站)上公示。
关于阿五违禁鲤鱼的上游供货方的相关信息,李书记表示,根据属地管理相关规定,案件已移交违规企业归属地市场监管局。随后,李书记帮助记者协调联系了惠济区市场监管局......
图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为14条
图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结果为0
图三:同等条件下检索“结果公告”显示为50条以上
半透明的郑州市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由于阿五黄河大鲤鱼在郑州市餐厅数量多,对鲤鱼的使用需求量非常大,郑州市的许多知名餐饮企业也都纷纷推出了“黄河大鲤鱼”产品,该案件的浮出水面可能涉及近年来在郑州市场销售火爆的“黄河大鲤鱼”养殖层面的食品安全问题。
6月22日,记者先后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个部门取得了联系,表明想要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公开该案件的供货企业和养殖企业相关信息,未果。
7月12日,金水区市场监管局李姓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水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罚信息公示目前通过信用郑州(官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个渠道进行公示,“如果(信息公开)工作有不足的地方会进行改进,争取让群众满意”。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要求:为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部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或者同级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查询的方式,向社会主动公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选择性公开,处于“半透明”状态。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搜索“行政处罚”,结果显示为14条,其中2021年度1条。具体到此次阿五违禁鲤鱼事件,搜索“阿五”、“鲤鱼”“金水区”等关键词,查询结果为0;近期甚嚣尘上的蜜雪冰城,有关处罚信息只在新闻栏目搜索到1条信息,行政处罚栏目无信息。
据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和惠济区市场监管局的反馈,行政处罚信息并未在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且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并未体现具体的查询来源、渠道和方法。
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做出的关于河南阿五美食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分别为不显示和显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按照“郑州”、“市场监督管理”、“结果公告”等关键词检索,显示信息为“超过50条”,最新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5日;按照“郑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公告”等关键词检索,显示信息为0条。这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公开、便民的要求不相符。
官方确认:违禁鲤鱼来自养殖农户
关于阿五违禁鲤鱼的来源,金水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将案件移交给相关企业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并协助记者与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取得了联系。
7月12日,惠济区市场监管局经办阿五违禁鲤鱼案件的主办人孔老师表示,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金水区市场监管局的移交案件后,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对案件进行了处理,目前案件已经结案,并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
“据我们调查,(河南阿五美食有限公司的)这个供货企业也不是自己养的鱼,是从荥阳市农民养殖户养殖的鲤鱼,我们核验了相关证据,并且经过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确认,我辖区涉案企业并不是这一批次涉案鲤鱼的养殖方,符合不予处罚的相关条件”上述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该供货企业除了从荥阳市的鲤鱼养殖户购买过鲤鱼,还从黄河北岸的新乡等地购买活体鲤鱼。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阿五黄河大鲤鱼餐厅使用的鲤鱼均来自专业养殖基地。
关于知名豫菜“红烧黄河大鲤鱼”,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来源:中国食品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