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关于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的通报
截止2021年8月3日24时,驻马店市已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病例1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已经通报,现将新增2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2:刘某璐,女,15岁,现居住地遂平县纪念碑南100米路西。
刘某璐在其母曾某玲陪同下于6月25日至7月22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看病,期间一直在医院未外出。
7月23日9点半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门口打车(车牌号豫ATV118)到中州大道凤鸣路口,13点40分乘坐郑州至遂平大巴车,16:50到达遂平中心岗楼汽车站(车牌号QE7931),大巴车上共有35人,自述从郑州到遂平一路上没有人上下车。下车后,父亲刘某骑电动车接2人回家,至7月29日二人均未外出。
7月30日18点03分,刘某璐在中英街中段冷食批发店,购买冰淇淋,接触张某峰,18点15分,在大禹送水店换水,接触张某及其两个女儿,7月31日未外出,8月1日上午8:40-9:36在纪念碑南200米路东一家购物中心购买食品。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凌晨0:30由莲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集的鼻咽试子标本送到遂平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8月3日12:30-14:00在县医院隔离治疗,现转至郑州定点医院治疗。
病例3:赵某林,男,郑州市人,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2021年8月2日22时,自驾车走京港澳高速从郑州回西平,23时11分在许昌服务区超市购物。
8月3日00:20到西平县人民医院,与表弟裴某彬一起乘坐外科楼电梯(手术专用电梯旁边)到二楼ICU门口,见到母亲裴某某,停留30分钟左右,当时现场无其他人。之后赵某林下楼到县医院北门口接其表姐张某返回外科楼。00:50与表弟裴某彬各自驾车到东盛大酒店。途中在东盛大酒店对面的红馆拿取房卡,有一名20岁左右的营业员将卡交给赵某林,在东盛大酒店负一楼停车后,乘电梯到609房间住宿。9时左右,到西平县新洪路1巷(疾控中心南)向西200米路北其外婆杨某某家中,当时在家里的人员有:父亲赵某某、母亲裴某某、大姨裴某香、表姐张某、大姨夫张某某、舅妈刘某、表弟裴某彬、表妹裴某杰和外婆杨某某,停留2小时左右。11时与父亲赵某某返回东盛大酒店拿身份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时10分,在蓝天花园大门北侧附近的猫伙计面包店购买面包,现场有3名营业员(2名男生1名女生),停留2分钟。13时左右回到其外婆杨某某家。下午未外出。19时在龙泉花园接朋友彭某一起到百顺酒店东蜜雪冰城购买冷饮,20:05在藤椒麻辣烫就餐,店内就餐人数约10人,停留半小时。20:35与彭某自驾车返回东盛酒店。22时与彭某一起又回杨某某家,停留10分钟。20:45自驾车与彭某一起在三里湾见到朋友康某,23:37接到县医院的电话告知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让其在原地等待,由医院派车接其复核,复核结果为阳性,后转至郑州定点医院治疗。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120或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驻马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