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网友小宋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大象热线反映:今年7月,她在郑州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租了一间合租公寓,可当小宋想退房时,却被房管告知:之前缴纳的所有费用一分不会退还。
今年7月,来郑州务工的小宋在某中介app上看到一则招租广告:郑东新区合租公寓,每月租金只需550元。“我当时觉得这个租金非常便宜,所以没犹豫就租下了这个房子。”小宋说,因为租金低廉,她在看房后没多久就与作为出租方的郑州市某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了这间位于郑州龙湖花苑的公寓。
小宋告诉记者,她在签订合同时,一共向出租方缴纳了2066元,其中包括两个月的房租1100元、550元的押金、6个月的物业费288元及差额补款128元。
而新租的房子刚刚入住一个月,小宋就因为工作调动要离开郑州,可当她准备退房时,先是被客服告知:剩余的房租要抵扣违约金,物业费也已经全部交给房东无法退还,能退还的部分也需要等有新的租户入住缴费后才能退还。还没等小宋提出异议,房管又告诉她:之前缴纳的所有费用一分不会退还。
小宋表示,她知道是因为她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房,所以愿意给出租方赔付违约金,而且租赁合同上明确写着如果违约只需要支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但房管和租赁公司“一变再变,一分不退”的处理态度,让她十分恼火,无奈之下,小宋想起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大象热线,选择向媒体求助。
8月18日,记者与小宋一起来到与她签订合同的房屋租赁公司,经过协商,该公司愿意按照合同退还小宋相应的租金及5个月的物业费,并且承诺退款会按时到账,小宋只需要留下银行账号即可。
对于协商的结果,小宋表示还是比较满意的,“本来以为这件事会租赁公司会拖很长时间,没想到媒体一介入就立刻同意退款了,真的很感谢咱们大象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