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8月23日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本轮强降雨过程已结束。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3日15时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交通恢复正常运营;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有序恢复正常作业;旅游景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商铺和经营网点恢复正常营业;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住宅小区地下室等恢复正常使用。疫情风险防控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区县(市)要加强紧急避险群众房屋安全排查,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有序组织群众返家。
三、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四、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五、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引导市民,有序疏散城市道路路面、高架桥紧急避险停放车辆,确保城市交通畅通。
六、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修复水毁各类工程和设施;抓紧组织实施受涝农田除涝排水,减少农耕作物损失。
七、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继续加强水库、河道、黄河堤岸、滩区、南水北调工程、隧道桥涵、城市积水点、工地深基坑、电力通讯设施、户外广告设施、轨道交通、铁路等重点区域、重要点位的巡查排险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八、各区县(市)要抓紧组织实施核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九、沿黄各区县(市)和黄河河务部门要继续加强黄河(郑州段)各控导工程24小时值班巡查,预置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确保黄河安全度汛。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