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纠治停车收费管理中的“微腐败”等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公共利益或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近日,郑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及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聚焦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在全市开展停车收费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将重点治理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对停车收费管理领域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导致无证经营、随意圈地收费、擅自私设乱建停车场等乱象问题;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经营或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及时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项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对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专项治理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牵头单位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专项治理见到实效。
本次专项治理持续至2021年12月底,此后将转入常态并长期坚持。在专项治理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行为,推动解决停车难、乱收费等民生痛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