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2月22日电(霍亚平)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12月22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涉及7家地产公司,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此次处罚之列。
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济区北三环路南、电厂路东,利海绿洲花园小区26#、27#、28#号楼,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被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给予218.83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公司的惠济区北三环路南、电厂路东,利海绿洲花园小区30#号楼,同样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被罚40.62万元。
行政处罚公示显示,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小李庄南、建文路西的“富田兴和城四号院”“富田兴和城七号院”“富田兴和城八号院”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给予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原区金桐路南、泉州路东,未对现场1名木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相关的安全事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被罚5万元。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七区南四环与盆刘路交叉口北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二七区南四环与凯旋南路交叉路口东南角,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其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双双被罚3万元。
此外,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被罚1.7万元,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也因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罚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