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因“富田兴和城四号院”“富田兴和城七号院”“富田兴和城八号院”项目存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1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33001号)显示: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小李庄南、建文路西的“富田兴和城四号院”,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33002号)显示: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天福路南、建文路西的“富田兴和城七号院”,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33003号)显示:郑州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天福路南、建文路西的“富田兴和城八号院”,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