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济区北三环路南、电厂路东,利海绿洲花园小区30#号楼和26#、27#、28#号楼,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分别被罚款40.6218万元、218.8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29017号)显示: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济区北三环路南、电厂路东,利海绿洲花园小区30#号楼,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0.6218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29019号)显示: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济区北三环路南、电厂路东,利海绿洲花园小区26#、27#、28#号楼,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8.8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