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高速和国省道路口升级管控的通告
(第2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维护全县人民群众和广大来(返)太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月4日0时起,在县域内所有高速路口、国省道入县口、汽车站、县域边界通道等处设置疫情防控查验点,对经驾乘车辆来(返)太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从省外以及洛阳、许昌方向来(返)太人员到达防疫监测点时,须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能出具证明的,引导其到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采样后在签订承诺书及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入太,未出结果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待核酸检测确认阴性后方可正常活动。对拒不配合查验工作、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防疫查验点撤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