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了解到,永辉超市(SH:601933)北京分公司日前因所售牛蛙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6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你单位于2021年7月24日从沈阳优之鲜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牛蛙5.7kg,销售2.16kg,售价为59.96元/kg,报损3.54kg,合计违法所得为129.64元,货值金额为341.772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6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2.3547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华生。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据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1月初,上海一永辉超市所售梭子蟹的镉(以Cd计)项目超标,被嘉定区市场监管判定为不合格。该超市所属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礼路分公司被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14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郭帅)